嚴懲未經許可擅自生產企業 兩年內建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為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管,食藥總局今天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嚴禁準予生產許可。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建立健全審查員責任制度以及現場審查簽名制度。
督促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將企業的自查記錄以及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和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情況作為日常監督檢查重點。以問題為導向,加強重點環節監督檢查。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嚴格不合格產品后處置,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要依法責令相關生產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分析問題原因,依法召回不合格產品。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指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在兩年內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要對物料來源、加工過程和產品去向、數量等信息如實記錄,確保記錄真實、可靠、各個環節可有效追溯,做到來源可追查、源頭可控制、去向可查詢、責任可追究,從而有效提升監管的科學化、信息化水平。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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