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的橫向和縱向配置分析
食品安全監管的橫向和縱向配置分析
劉垠孜
(蘇州旅游與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江蘇蘇州 215104)
作者簡介:劉垠孜(1988—),女,吉林長春人,本科,講師。研究方向:食品安全與法規。
作者簡介:劉垠孜(1988—),女,吉林長春人,本科,講師。研究方向:食品安全與法規。
摘 要:食品安全事關消費者生命安全,與食品市場的發展秩序性與長遠性有直接關系,應引起社會大眾的高度重視?;诖?,本文對食品安全監管權的橫向與縱向配置情況進行分析,結合國外食品安全監管權力配置經驗,提出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配置的策略,希望能為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參考。
關鍵詞:食品安全監管;監管體制;權力配置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在全社會范圍內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也為食品安全監管帶來了壓力。合理運用食品安全監管權,強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落實,是各級政府共同關注的事情。為此,相關工作人員可以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橫向與縱向配置情況加以研究,以便于推動食品安全監管權力配置優化。
1 食品安全監管的橫向配置情況
食品安全問題備受關注,需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1]。在實踐中,基于橫向分工,適應分類處理行政事務的功能可以被稱為權力的橫向層面配置,這是對行政權力的功能性、部門化配置。
1.1 必要性與類型
食品安全監管的橫向配置十分必要,這種權力配置形式能充分滿足事務管理的需要,為優化組織規模、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保障,為實現專業化、技術化行政管理奠定基礎。從食品安全管理的角度來看,食品安全監管橫向配置具有專業性、程序性的特點,能夠實現整體分工與協作,有利于提升行政管理效益。監管權橫向配置可以基于地域、職能和管理程序進行劃分,在食品安全監管配置環節基于職能的橫向配置最為常見。
1.2 配置模式
1.2.1 分散監管
食品安全監管橫向監管的分散型監管模式,共分為2種包括分部門型監管模式和分部門協調型監管模式。在分部門型監管模式下,食品安全監管權由多個職能部門共同履行相關責任、義務與職能。此類型食品安全監管配置模式具有機構多樣化和部門化的特點。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可清晰地界定職責,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各職能部門的自主權、積極性也相對較高,但此類型監管模式同樣存在弊端,如容易出現職能交叉和范圍混淆情況,甚至會造成過度監管問題。
與分部門型監管模式相比,分部門協調型監管模式更強調部門之間的協調性,是一種更偏向于協同整合監管的工作模式。在此模式之下,各職能部門雖然各司其職,但必須相互配合、協同發展。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分部門協調型監管模式更加關注部門協調,強調食品安全監管改革成本最小化與高效化。
1.2.2 整合監管
整合型監管模式也是食品安全監管橫向配置的一種主要方式,它強調監管權集中,在應用時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將由單一部門履行。通常來說,整合型監管模式配置食品安全監管,需構建整體化食品安全監管機構,以便于保證監管權整合和權力實施一體化。在實際運用環節,食品安全的整合型監管配置模式獨立性、高效性較強,能有效避免部門冗雜和職能重疊,但在這種模式之下,也容易出現內部矛盾,會對監管效果造成干擾。
1.3 配置形式
我國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監管問題,食品安全監管橫向配置形式也不斷發生變化。2013年,基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實現食品安全監管配置整合,建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形成食品安全監管大部門體制,固定食品安全監管橫向配置格局。這是一種政府組織模式,將多個機構整合成大部門,以便于承擔監管職能。食品安全監管的大部門體制,是切實發揮政府監管職能的有效形式,在避免職能交叉、權責重疊、多頭管理方面有較強優勢。當然,基于大部門體制的食品安全監管橫向配置,還能夠打破部門壁壘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可以通過行政協調避免部門冗余,也將實現決策與執行分離,基于“一門式”服務讓部門服務效能以提升??傊?,這種配置形式既可以規避傳統機構的組織結構弊端,又能滿足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能統一要求,是實現高效服務的可行性方式。
2 食品安全監管的縱向配置情況
學術界對食品安全監管縱向權力配置的研究也十分豐富,而且一直以來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形式也在不斷變化,為相關研究提供了極為豐富的素材。從1992年至今,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權縱向配置共分為3個階段,其中1997年、2007年和2008年都是十分重要的時間節點:①1997年前以地方分級監管形式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②1998—2007年以半垂直監管形式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③2008年以后以基于地方分權的混合監管形式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
2.1 必要性與類型
在實踐工作中,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主要基于層級代表邏輯來開展,實施這種監管模式有利于提高監管任務分配合理性并實現分工協作,還十分有利于明確權責關系,實現規范化、秩序化運作。當前,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的主要類型有3種,包括垂直監管、協作監管及地方監管。
2.2 配置模式
食品安全監管全縱向配置模式與社會政治與經濟條件有著直接關系,不同國家適用的配置模式存在明顯差異[2]。通常,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將以垂直化模式開展,即基于中央監管部門構建獨立的垂直機構體系,自上而下地完成整體化運作,統一行使監管權。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的地方化模式,則是一種“中央決策+地方執行”的復合型監管模式,這種地方化監管還有省內垂直和屬地化兩種監管類型[3]。協作監管模式是中央部門與地方政府協同作業下的縱向配置模式,前者具備決策、監督與部分執行權,而后者則具備轄區內的監管決策與監管執行權。
2.3 配置形式
現階段,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形式為屬地化監管形式,這是地方監管模式中的一種類型。這種形式構建于2008年,在此情況下地方政府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4]。面對食品安全監管縱向配置要求,地方政府不僅發揮規劃發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經濟協調和市場監督等職能,更需要關注本地食品安全監管成效、落實中央監管要求和治理食品安全問題。
3 食品安全監管的優化配置策略
為進一步推進我國食品安全監管質效提升,相關工作人員需要加快食品安全監管配置模式改革步伐,構建更加符合國情的食品安全監管配置模式。如打造漸進統一的監管配置模式,實現多部門與綜合部門之間的有效轉換,并持續性推進單一監管部門的集中化管理,最終構建統一集中監管模式[5]。在實踐工作中,必須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作用,使其成為剛性行政主體并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職能;還應該打造跨區域協調機構,推動多區域食品安全監管一體化、協同化發展;更需要打造垂直一體化監管實施機制,在省以下實行垂直領導模式,避免因多重領導引發監管混亂。
4 結語
食品安全監管配置是國家開展食品安全管理時密切關注的問題,食品安全監管的橫縱向配置越科學、工作模式越合理,越有利于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為此,相關工作人員應明確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橫縱向配置機制,并積極建立一體化監管模式,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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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全美,王守卿.食品安全問題及食品檢測發展方向探究[J].糧食科技與經濟.2018,43(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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