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無法靠遺忘提振信心
食品安全依舊是焦點。最先引發關注的是食品召回制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食品召回和停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的嚴重和緊急程度,食品召回分為緊急召回和一般召回。其中最受關注的是一條:食用后可能導致死亡或者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需要予以“緊急召回”。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相關風險后24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食藥監部門提交書面召回計劃,同時立即實施召回。
《食品安全法》雖然明確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但是要讓這第一責任人主動履行第一責任,實在是難上加難。真正要保證食品安全,其實關鍵在三點,第一是強化監管責任,第二是增加違法成本,第三是降低維權成本、提高維權能力。事實上又如何呢?伴隨福喜事件,《廣州日報》調查發現,快餐業頻陷食品安全危機消費者實際索賠仍為零。因為食品安全專職律師介紹,賠償消費者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沒有具體消費者及消費數量證明,所以沒有可行性。為此,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建議消費者協會以公益訴訟的途徑索賠。但是律師同時又表示,公益訴訟的途徑索賠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事實上目前很難具體實施。根據媒體調查,很多消費者回應,雖然最近較少選擇洋快餐,但是隨著時間推移,“可能要到事件平息,遺忘得差不多后才會恢復對快餐的信心吧”?;謴托判目窟z忘,這本身就是食品安全問題尷尬乃至痛切之處,更突顯出消費者作為食品安全問題的受害主體,在維護食品安全方面的無力感。
但是食品安全問題頻出,靠遺忘提振信心的“精神勝利法”總是無法得勝。就在熟食制品中,除了擔心過期肉,還有“黑心油”。上海福喜“過期肉”事件還在具體的調查和熱議之中,深圳沃爾瑪又被曝光“過期油”。一名在沃爾瑪工作7年的員工視頻爆料,稱深圳沃爾瑪洪湖店熟食部的煎炸用油長期不換“黑如醬油”。“油最少都是用了半個月的,有時候一個月都不換”,唯一更換的是用油記錄。和福喜事件一樣,沃爾瑪的食品安全問題除了再一次說明“第一責任人”的誠信失守,更說明食品安全監管的形同虛設——“這個門店今年已經接受政府和監管部門26次執法檢查,每次檢查都是合格,無一例外。”因為26次檢查也就是近十天一次的高頻率“抽檢”,對超市食品煎炸用油從未做過檢測,無一例外。
即便我們不會因此喪失對于食品安全監管的全部信心,但是對于食品加工企業或者食品企業的加工部分,不論是福喜還是沃爾瑪,只檢查成品而忽略對于生產過程的監控,是一個突出問題。對于大型加工和零售企業是如此,對于數量更多如牛毛的大小飯店,就更無從談起了。這,愈益成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難點和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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