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何時不再只靠“領導重視”
在網上瀏覽一遍新聞,筆者習慣性地打開新聞跟帖,一位網友的評論“領導又開始重視了,學生又敢安心吃了”吸引了不少其他網友點贊,讓筆者陷入了思考。
領導重不重視與食品安全有什么必然聯系嗎?如果你要去問全球食品安全指數最高的美國、挪威、法國等國家的居民,他們一定會覺得匪夷所思,甚至還會反問你,食品安全難道不是靠完善的法律制度、嚴密的監管體系來保障的嗎?
是的,中國也不是沒有。“地溝油”、“染色饅頭”等一系列事件發生后,打開電視、翻開報紙、登上網頁,總能跳出這樣的新聞:當地衛生、質檢、工商、公安等有關部門迅速展開行動……不看不知道,原來我們身邊有這么多食品安全衛士。一查還嚇一跳,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部門多達13個!
那么問題來了,多管齊下的食品安全為什么還頻頻曝出問題事件?為什么在老百姓印象中,問題事件發生了,有關部門才出現?有關部門的表現都十分賣力,但有沒有形成合力?為什么食品安全管理總是嚴一陣又好一陣,寬一陣又差一陣,形不成安全長效機制?
連續追問下,也許答案已然浮現,問題就在于“領導重沒重視”。漸漸有了這樣的邏輯,因為領導重視,所以有關部門出現了,所以有關部門表現十分賣力了,所以有關部門進行嚴打了。也難怪,新聞稿在羅列有關部門工作之前,必然會有一句“某某領導高度重視”。那么,你說領導重視與食品安全的關系大不?
中國不是沒有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也不是沒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懲治等一整套完備的措施和機制,一出問題就怪不法商販狡猾,非要領導重視才行。這說明了什么?食品安全的法律、政策、制度在執行層面還存在推脫和遲疑,安全責任還沒有具體落實到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領導發揮的也僅僅是統攬全局和協調各方的作用,關鍵要靠相關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食品安全關乎人的生命,而生命只有一次,針對執法者自身失職瀆職現象,同樣要依法問責到底,決不能搞下不為例。
食品安全大于天,不管如何分工、如何細化,所有部門的目標都是高度一致的,每一個環節都至關重要。只有依靠法律和制度,而不是只靠領導的重視;只有秉承著對老百姓生命健康高度的責任感,而不是懷著“只為上不為下”的扭曲政績觀,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才能無處遁形,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才能真正讓領導放心、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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