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源探索:食品安全路在何方?
尋源:企業違法成本低 政府監管有漏洞
在25日開幕的上海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繆長喜代表認為,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的基礎仍然薄弱,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制約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繆長喜代表說,我國食品安全環境還不盡如人意,監管仍有漏洞,被查處概率不高,罰款遠比不上違法經營獲利多,更不足以讓企業因食品安全問題而關門破產,助長了企業的冒險心理。
而在此前開幕的政協上海市十二屆三次會議上,馬馳委員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馬馳認為,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尚不能很好地保護百姓。以“福喜事件”為例,馬馳委員說,公示中的《食品安全法》規定,對于經營腐敗變質、過期食品的企業,涉案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這樣的處罰力度很難將福喜這樣資本雄厚的跨國食品企業罰到傾家蕩產。”
馬馳委員說,因犯罪成本低,企業也根本就不在乎。對此,上海市食藥監局局長、市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閻祖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中國地域廣闊、地區經濟發展差異大,立法懲戒較謹慎,對于某一個地區,的確很難做到“罰到傾家蕩產”。
追責:政府、企業、社會都很“受傷”
如果說,代表和委員們對于原因的探究還算觀點相同的話,對于食品安全事件應該如何追責卻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以福喜事件為范本,袁欣代表認為,政府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雖然市府各部門針對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但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爆發,不可否認反映出相關部門在監管工作中存在嚴重疏漏,辜負了市民的殷切期望,令人痛心。
臧志軍委員卻表示,在他看來,政府對于食品安全起到的是監管的作用,企業才是食品安全的主體,大型企業不僅肩負著保障市場供應的責任,同時也肩負著巨大的社會責任。
一邊是企業主責,另一邊是政府監管存在監管漏洞,兩人各持一詞,到底是誰的責任?
李芬華委員則站在了公眾的角度。她坦言,福喜事件的發生,不單單是食品安全問題,更是誠信問題。它的發生加劇了百姓對于有害食品的恐懼感,更重要的是危害了社會誠信,嚴重危害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這個事件是社會的“敗筆”。
共識:解決食品安全核心依靠的是科技
原因一探究竟,責任各有不同,那么食品安全問題到底是否能夠解決?是否有行之有效的方法來解決?對此,代表委員們“不約而同”地認為:食品安全核心應該依靠科技。
王龍興委員說,就目前中國現狀而言,食品安全是一個永恒的主題,上海眼下正在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運用科技手段建立專業性、系統性的全過程管理系統相當有必要,科技才是最好保證。
繆長喜代表非常贊同王龍興委員的觀點。他說,要采用高科技手段從源頭上防控食品質量風險。對此,他在書面建議中提出,承擔食品質量管理的各職能部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手段,實現數據共享,避免各自為政,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食品行業的管理水平。
袁欣代表補充到,要還市民一個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加快覆蓋全市的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建立是必不可少的。將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中的食品企業信息、產品信息、檢驗情況、銷售情況集中信息化管理,一旦出現問題,監管部門可及時追溯來源與去向,追回可疑食品,降低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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