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期食品提示”不能遮遮掩掩
“臨期食品醒目提示”的要求,本是規范食品管理、保證食品安全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舉措,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不該打馬虎眼,更不該“說不清”。然而,在現實中,一些商家對臨期食品標識遮遮掩掩。誠然,對商家而言,將臨期食品挑出來,設置專門柜臺擺放,或者醒目提示,可能會降低銷量,影響其短期利益。但從長遠角度看,這是樹立商家信譽、贏得消費者信任與信賴的有力舉措。
對于“臨期食品醒目提示”的要求,商家應該不折不扣地遵照執行,用實際行動贏得消費者的長期信賴。同時,相關管理部門應盡快出臺細則和處罰依據,讓臨期食品的界定、提示、管理等具有可操作性,以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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