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食品”何談安全
在生產環節,“網售食品”的生產商家,大部分是沒有從事食品行業所需要的生產、流通、衛生許可證的;很多生產加工企業都是屬不足10人的家庭小作坊,基本上也都沒有自檢能力,從業人員素質技術能力低下,生產環境衛生條件較差,產品難以達到衛生、環保部門的標準,從源頭上就埋下了食品安全隱患。
流通方面, “網售食品”的混合配送存在較高的污染風險。沒有建立起單獨的食品物流配送體系,對于有運輸要求的食品沒有特殊的處理,對于一些包裝簡單的食品都是和其他產品一起混合配送的,無法保證食品在配送環節的安全可靠。
站在消費者角度,當我們的網購食品出現問題時,面臨著維權難的問題,首先在“三無產品”的面前我們無從下手,其次,我們在沒有賣家的任何有效的店鋪信息,主要是消費者維權缺少法律支撐,最終會“不食”而終。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并先行賠付等,這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向社會公開征求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中的規定,這就意味著凡是在網上銷售、生產經營食品的,都必須有實體店。這個實體店還必須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產經營的要求取得許可資質。
“網售食品”須有實體店并取得經營許可證,作用將體現在三個方面:增加店家的可信度,便于消費者進行調查;如果顧客購買到不合格的食品,便于維護權益;對于監管部門來說,對于假劣食品案件的查處將更有效。
做好“網售食品”的安全工作也要從以下方面入手:
增強經營者的誠信守法意識及食品安全意識。增強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識,遵紀守法和誠信經營意識、產品質量和衛生安全意識,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按照網售食品須有實體店并取得經營許可證的硬性要求,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執行。
建立長效機制加大懲處力度。要建立建立聯動監管長效機制。各部門攜手聯動,把住食品原料、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加強對“網售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加大對違法者的處罰力度,抬高違法成本,規定出現違法行為不能再從事食品生產行業,情節嚴重者可采用刑事處罰等。
網絡市場的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只有在消費者重視度提高,各個監管部門力度加大,經營者的安全意識提升的前提下才能讓“網售食品”更安全!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4-06-16)家樂福與您一起努力建設食品安全誠信
- (2014-06-16)以誠信保障安全 中國食品安全誠信宣言大會在京召開
- (2014-06-16)張志剛:提高誠信自律,共為食品安全獻計獻策
- (2014-06-17)食品安全治理:挖根去皮方得實質效果
- (2014-06-17)搞好食品安全農產品生產是關鍵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