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識:未完全冷卻的食物別往冰箱放

1、日常生活中,大量尚未完全冷卻的食物被放進冰箱保存,其實這是錯的。在食物溫度還很高(10℃以上)時微生物仍可乘機繁殖。正確做法是:
如果必須提前制備食品或吃剩的食物想保留4至5小時以上,貯存的溫度必須在60℃以上或以最短時間降至10℃以下。
2、選擇使用經安全處理的食品或原料:
購買新鮮的食品,要細看食品是否要按特定的貯存要求存放。例如,選擇已加工消毒的牛奶,選擇已用紫外線照射過的新鮮或冷凍的家禽畜肉等。
3、徹底再加熱熟食品:
將食品的整體再次加熱并保證食品所有部分達70攝氏度以上,這樣可以殺滅儲存時增殖的微生物。
4、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這種情況往往是大意或不良習慣造成,如烹調操作時先用刀、砧板處理熟食;用盛過生食品的容器裝熟肉;冰箱存放食品時生熟混放,這樣造成了二次污染。
5、反復洗手:
在處理食品或進餐前都應把手洗凈,尤其是在給小孩換尿布,上過洗手間、撫摸過不潔物品(如錢幣、寵物)之后;當手上有傷口與食品接觸時,最好能用繃帶包扎或戴上密封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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