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緣何不能“零容忍”?
從“大頭娃娃”事件、“散裝白酒”事件、“陳化糧”事件、“蘇丹紅事件”、“孔雀石綠事件”、“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毒膠囊”事件、毒韭菜事件、“瘦肉精火腿腸事件”、人造“新鮮紅棗”事件、“毒豇豆事件”等等,食品安全事件年年發生、接踵而來。人們不禁要問,我們的食品怎么了?其癥結何在?
公眾和媒體在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往往先大罵某些食品制造商黑心無良、誠信缺失、道德滑坡,而后開始罵監管部門監管缺位、瀆職失職、“馬后炮”監管。制作偽劣有毒食品的商家固然是罪魁禍首,但監管部門自然也難持其咎,而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原因卻并未被細究。
其一,監管上“分段為主、品種為輔”的模式以靜態的眼光割裂食品鏈,造成監管部門職責不清和混亂和導致食品安全監管出現盲區和空白。而出現食品安全事故時,又僅以罰款、銷毀、撤職等為主要懲治方法的規范行為,無法威懾不法分子。食品安全委員會不具備垂直管理的職能,市場主體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實、監管責任不到位的現象無法得到有效改善。職能部門責任意識淡薄,漠視社會利益,許多食品安全事故是在被媒體報道后開始采取行動,反映出嚴重監管缺位。
其二,由于大量中小型加工企業落后的生產方式,決定了一些食品安全問題必然存在。食品行業雖然在不斷發展壯大,但生產規模小、分散經營,不利于推行標準化。有資料顯示,在國家質檢總局“兩查”中調查的60085個企業中,10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占94.9%,10人以下家庭作坊式企業或生產廠家占79.4%。規模小、水平低,是影響食品衛生水平的重要原因。另外,以家庭小作坊為主,加工設備簡陋、衛生知識缺乏、從業人員素質低、資源分散浪費、管理水平低,給食品衛生帶來了嚴重安全隱患。
其三,一些生產企業責任意識差、漠視誠信、逃避監管,或“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或利用化學原料降低成本、吸引顧客,成為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淡薄,潛意識認為食品只要干凈、衛生就是安全的。在紛繁復雜的食品安全問題面前,大多數消費者不知該吃什么、怎么吃。因而一些不法企業、商販,甚至行業龍頭企業受暴利驅使,紛紛參與其中,故意人為制造假冒偽劣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劣報優”,利用假冒偽劣食品進行違法牟利的行為日益增多。
食品安全不僅關系著每一個人的健康乃至生命,而且其安全問題已成為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需要職能部門、社會各界、消費者的努力。而除了消費者要多學些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擦亮辨別食品“李鬼”的眼睛外,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上,發揮著舉足輕重的關鍵作用。
因此,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重典”治亂。進一步強化食品監督管理各監管部門的職能和職責,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通報、發布的網絡體系,以及食品安全信用考核、市場準入管理機制,加大對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責任企業和責任人的懲罰和打擊力度,提高監管時效性和有效性,徹底扭轉食品安全事故頻發亂象,真正讓老百姓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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