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銀行”重在安全可控
將臨近到期的食品捐贈給孤兒孤老食用,乍一看讓人接受不了。賣不出、吃不了時,才給這些弱勢群體食用,拿他們當“清道夫”對待,多有歧視的嫌疑,況且,吃壞了肚子、誘發了疾病又該怎么辦?但是,反過來想,臨近過期的食品并非絕對不安全,特別是包裝食品不少還可以食用。那么,與其坐等這些食品過期腐壞或者銷毀,捐贈給那些沒有消費能力又有需求的人來吃,也是一件善事,既節約了資源,也滿足了需求。
顯然,確保食品從捐贈到老人食用過程的絕對安全是開展公益的關鍵。對此,國內的實踐提供了不少好經驗,這些成功的經驗背后,是公益慈善的精細化運作,相對于一般性的捐款捐物,管理協作與管理能力要求更高。這意味著,公益“食品銀行”項目的推廣與普及,事實上并不在于把即將過期的食品送給孤兒孤老食用,而在于如何把公益隊伍培育成熟、運作機制錘煉規范,歸根結底是一個培育引導的過程。
“食品銀行”重在安全可控,尤其是當下我國的公益慈善和公益慈善機構管理,還在起步階段,法律法規還有待完善,對“食品銀行”公益項目的探索,也應當慎之又慎。其一,食品的捐贈者應當控制在食品生產或者銷售企業,實行源頭控制;其二,官方公益機構應當介入,對項目運作實行全程監督。如果執行“食品銀行”的公益組織不具備條件的,必須暫緩開展。其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應當提供必要的指導,并對捐贈的食品納入到監控之中,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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