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周: 緊扣新食品安全法,將食品行業誠信服務專業化
北京,2015 年6 月 19日——適逢2015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新的食品安全法也再次引起關注。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對一些已有條款進行了更深入的闡述、解析與規定,尤其是在食品召回制度和風險評估政策等方面。
食品召回制度在新法中將得到進一步明確。食品生產者企業及經營者必須在識別、召回、處理、上報等各階段對問題食品嚴格處理。除此之外,新法對于食品召回后的繼續銷售、無害化處理以及銷毀也有了更明確的規定。
通過擴大召回范圍,嚴格化召回后的處理措施,新法向食品生產及經營企業釋放了清晰的信號。企業急需重視食品安全的風險預防能力,形成重預防、強管控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體系。
普華永道中國審計市場主管合伙人謝小舟表示:“食品追溯系統分為往前追溯和往后追溯,往后追溯即召回。中國企業在食品追溯系統方面,無論是企業重視程度還是精確化管理,都還處在早期階段。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召回有嚴格的時間規定,這對企業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企業應在食品追溯系統的精確化方面下功夫,既可進行有限規模的召回降低企業損失,同時也方便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新法還進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明確了評估范圍需包括食品相關產品、需進行風險評估的情形,并且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成員范圍擴大至生物及環境領域。通過建立多層級的風險評估制度,明確了對食品安全風險的把控態度。
“在這個大背景下,企業需要將自身風險評估做到監管的前端,加強和鞏固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思維模式。普華永道通過為客戶企業增強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來建立風險應對措施。”謝小舟說:“我們認為,企業應當將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與企業其他領域的風險評估相結合,真正有高度的以全局觀應對企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
謝小舟認為:“新食品安全法的出臺建立了中國食品安全誠信的基礎,但歸根結底,食品安全的維護僅從法律法規層面進行是遠遠不夠的。食品安全不僅是食品公司、監管部門以及食品行業的責任,更是全社會的責任。從新法出發,中國食品企業更需與國際標準以及行業最佳實踐靠攏,尋求超越,這才能使得‘中國制造’的食品獲得全球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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