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豈能成為“奢食品”的售假襁褓?
“奢食品”,顧名思義,就是奢侈的食品。經濟水平提高了,生活檔次提升了,網絡技術日新月異,電商平臺雨后春筍,如今足不出戶也能品嘗天南海北的美食,甚至一些高貴奢侈的洋食品也飄洋過海,成為百姓舌尖上的美味。
但如硬幣之兩面,改革發展會有陣痛,新生事物與同期社會的不適端倪漸顯,以網購來說,從1999年國內300多家B2C網絡公司的集中誕生,及至如今火爆的“雙十一”點燃大眾激情,互聯網的順勢而為催生了網絡購物的大眾化與普及性。網購的發展當然離不參與者的休戚與共,省時且便利的另外一面是暗流涌動。網購平臺接連被曝出“刷單”行徑,以次充好、商品翻新、倚傍名牌、虛假宣傳……說得重一點,網購問題比實體銷售有過之而無不及。
網售名貴食材叢生的亂象或可看成冰山一角,躲避在平臺下方,尋求網絡庇護。這樣的事實恐怕還是基于兩個層面的原由:一則,以假亂真、傍名牌的歪風無孔不入,吹進“奢食品”這樣的偏門類別,根源還在于可圖之利豐厚,神戶牛肉、燕窩、松茸、海參等等高檔食材,把假貨當真品賣,借“奢食品”牟利,比普通食品方式更為隱蔽、利益更為巨大。
二則,較之實體店銷售,網購“奢食品”,一方面喪失了現場觀感比較的購買門檻,即便濫竽充數的“奢食品”,發覺之余又該憂慮維權的步履維艱了。另一方面,網絡宣傳搞“嫁接”,夸大食品渠道、認證,客服花言巧語誤導,消費者蒙在鼓中,指望著溯源碼給進口原包裝食品正名,不成想卻成了不法商家“亮相”亂貼的銘牌標識。肆意造假、任性違規,圍繞著“奢食品”的市場監管,需要邁出堅定而有力的步伐。
當然,擺在管理部門眼前的不光光是“奢食品”的監管難題,更多的是整個網絡市場行為“見風使舵”式的唯利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工商系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7倍,投訴量居五年最高,而投訴原因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務、質量等方面,分別占投訴總量的28.4%、22.7%、21.7%。數據是市場的回應,網購是把傳統的商店直接“搬”回了家,但網絡不該成為售假的平臺、滋生腐朽的溫床、豢養偽劣的襁褓。
“互聯網+”計劃噴薄興起,舉起《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等制度之旗,為網購護航,一塊清凈無瑕的網絡之地才是真正滋養網上購物的溫暖襁褓。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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