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還魂,說好的食品安全呢?
這回叫你開開眼。今年6月份,海關總署在國內14個省份統一組織開展打擊凍品走私專項查緝抓捕行動,查扣凍雞翅、凍牛肉、凍牛豬副產品等10萬余噸。其中不但有“80后”雞翅,還有“70后”豬蹄。“資歷”最老的雞爪,包裝日期顯示封存于1967年……媽呀,這快存了半個世紀了,這肉堪稱名副其實的“僵尸肉”了,吃完,你也離“僵尸”不遠了吧。
在歷史上,“僵尸肉”第一次作為丑聞主角出現,是在1898年的美西戰爭期間。當時,美國戰爭部以極低價格從芝加哥等地的肉制品企業采購戰備肉。由于時間緊、任務重、價格低,為賺取利潤,黑心企業將質量極低的牛肉運往當時作為雙方戰場的古巴。
在戰場上,這些戰備肉由于腐敗變質或使用了過量的化學用品,導致大量士兵患上痢疾和食物中毒。再加上當時軍營里瘧疾和黃熱病橫行,這些“僵尸肉”讓當時的美軍遭到嚴重打擊,最終患病死亡的美軍人數是戰死的兩倍之多。這一事件被稱為“美軍牛肉丑聞”。此后,類似“僵尸肉”丑聞在各地上演。
如今,這些“僵尸肉”又闖過層層關卡,走私入境并悄無聲息地出現在全國各地的宵夜攤、餐廳里,真是讓人“細思恐極”啊。從入境到入口,需要橫跨海關、工商、食藥監、檢疫等多個部門,按理說層層把關應是萬無一失,結果九龍治水到頭來卻是無人負責,那說好的食品安全呢?
層層設防的制度如果均告失效,那么這種防范機制就是有問題的。我們建立了食品溯源體系,但這個體系卻沒有產生足夠的激勵和震懾作用,隨便幾個做假證的,就能突破和架空這層防線,豈不讓消費者害怕?個別商家的良心敗壞,不會影響到消費者對于市場和產品的根本信心,但如果監管形同虛設,那么這個信心的重塑將是非常艱難的。蘇丹紅、三聚氰胺、塑化劑等事件殷鑒不遠,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坦言,2008年的嬰幼兒奶粉事件是我們永遠的心痛,“現在消費者紛紛直購、代購、網購進口奶粉,這是中國奶業人的恥辱”。
那面對“僵尸肉”的一路通關,許許多多針對食品安全的防范機制,并未展現出應有的剛性和震懾力,從而爆發“集體性失效”,這是否更令人悲哀?
“僵尸肉”事件,最顯見的教訓,當然就是該確立更為嚴格的責任框架,來迫使執法者群體守住底線、恪盡職守。若無法充分約束執法者,所謂食品安全機制,完全可能起到事與愿違的效果。另外,“僵尸肉”之所以橫行,還在于這個市場中相當多的個體商家,沒有守住做人的良知底線,利欲熏心。要想國人皆做“知食分子”,恐不可能,但要避免其充當犯罪分子,道德教化為輔外,現階段還需以施行重典為主。
商家敢賣“僵尸肉”,就在于風險小,收益高,無人管,逐步將風險放大,成為所謂的潛規則。以往國內對食品安全領域的執法模式,一般由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等部門進行行政調查,相關違法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后,再“扭捏”著將案子轉移給司法機關。很多情況下行政執法機關以罰代刑為主,因為罰款的“用處”很多,倘若處罰的成本較高也就罷了,關鍵是又較低,無法形成有效的震懾,這讓犯罪分子更加有恃無恐。
當道德底線輕而易舉被唯利是圖所擊穿時,就必須從我們自身尋求改變了。倘若販賣“僵尸肉”的當事人,所面臨的不再是簡單罰款了事,更有可能面臨刑罰,這種剛性示范效應,想必是極好的。讓“僵尸肉”攤在“陽光下”,關進“籠子里”,這才是我們共同努力追求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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