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食品安全水平食品生產經營者負有哪些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承擔“誰生產,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與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關,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對于推進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次修改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完善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強化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控制中的責任和義務,具體體現在:在食品生產環節,增設原料控制及成品檢驗等關鍵事項的控制要求,以及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配方注冊和出廠逐批檢驗等義務;在食品流通環節,增設批發企業的銷售記錄制度和網絡食品交易相關主體的食品安全責任;在餐飲服務環節,增設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原料控制義務以及學校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完善食品追溯制度,細化生產經營者索票索證、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增加規定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補充規定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產品注冊和備案制度以及廣告審批制度,規范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和功能聲稱、補充食品添加劑的經營規范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管理制度等等。通過完善這些制度,進一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到守法生產經營,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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