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問題食品不再吃啞巴虧 出問題至少賠償1000元
現在越來越多的市民喜歡網購食品,鼠標輕點下單,全世界的美食很快就會送上門來,但有時候也會買到一些假冒偽劣食品,這是讓不少人頭疼的問題。不少市民遇到這種情況會選擇吃“啞巴虧”,因為聯系商家更換、索賠往往比較麻煩,最后大都自認倒霉、不了了之。不過, 號稱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本月起實施后,對于目前頗受關注的網絡食品監管,引入了可追溯和實名制登記兩項重要規定,使消費者可依法連續追償,這也意味著網購食品維權將不再是難題。
網購食品出問題網站要賠償
90后小潘喜歡通過網絡購買喜歡的食物,不過有時會買到過期或者發霉的食品。小潘說,因為有些產品在網頁上上傳的廠址、姓名、聯系方式是虛假的,買到這樣的食品一般只能自認倒霉了。不過,從這個月開始,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后就不同了,如果消費者再遇到這樣的情況就不會吃 “啞巴虧”。
本月開始正式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規定,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明確管理責任;要求交易平臺對依法取得許可證才能經營的食品經營者許可證進行審查,特別是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且要立即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的服務。
同時,新法規定,消費者通過交易平臺購買食品導致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的食品經營者要求賠償。如果交易平臺不能提供該經營者的真實姓名、企業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則交易平臺首先要對消費者進行賠償。賠償后,再由交易平臺向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追償。如果交易平臺提供者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應當履行承諾。
也就是說,從10月開始,如果小潘在淘寶網店購買麻辣雞爪,發現質量問題,可以向店主索賠;如果店主個人信息不實,無法聯系,可以要求淘寶網提供店家的真實有效信息;如果淘寶網無法提供商家信息,小潘可以直接向淘寶網索賠,后續追償由淘寶網自行解決。
問題食品賠償至少1000元
買到問題食品,即便是和商家理論,往往也就是退回原來的貨款,對商家并沒有太大的影響,反倒浪費了消費者不少時間、精力,所以很多人都是自認倒霉,店家違法違規的行為卻沒有得到太大的改善。市民張女士表示這種情況很不利于市場的良性發展。
這一情況在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以后將會有所轉變。據悉,新《食品安全法》提高了財產處罰的數額,同時,增加了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處罰。例如,生產經營不合格的嬰幼兒食品,或者生產經營死因不明的動物肉類食品,最高的財產罰數額可以達到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的30倍,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這大大提高了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成本。
新法規定,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另外,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和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否則將受處罰。
另外,《食品安全法》確立了首負責任制。如果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就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接到消費者賠償請求的食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應該實現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責任確定后如果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可以向生產者進行追償。
新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還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消費者網購權益保障加強
據悉,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在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明確了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三項義務:首先是一般性義務: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明確管理責任。其次是管理義務: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要對依法取得許可證才能經營的食品經營者進行資格審查。再次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要提供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姓名、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否則需要首先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那么新法規定的這三項義務是否能夠保障消費者網購食品的合法權益?又能在多大程度上給予消費者幫助呢?
早在今年4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就表示,這三項義務使互聯網食品交易中的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能夠落實責任的承擔者,確?;ヂ摼W食品的交易安全,同時也保證消費者在互聯網食品交易中所產生的交易糾紛能夠切實得以解決。
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羅國安認為,食品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是大家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但是長期以來,網絡平臺的食品安全監管相對比較空白。羅國安表示,維護好、運營好互聯網這個新型的食品銷售平臺,需要更多的監管措施。
“面對面的食品銷售都會有假貨,看不到人的網上平臺更加需要注意。實名登記、網站賠償這些新規無疑能夠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成本,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網購權益。”羅國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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