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參與機制的國際經驗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眾參與機制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公眾參與制度主要是指由國家公民通過一系列的程序,對國家權力機構以及農產品經營者進行互動、反饋、監督并參與相關公共事務決策,確保農產品生產符合我國廣大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一方面,政府在監管過程中存在失靈情況,而消費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最直接有效的獲得者,所以公眾參與機制可以幫助政府減少搜尋成本和監管成本。另一方面,消費者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不僅行使了民主權利,同時也可以督促政府更加有效地履行監管義務。
群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性參與不足。隨著現代化技術運用于農產品生產工作之中,我國農產品的生產效率獲得了巨大的提升,與此同時,諸如農藥殘留、重金屬超標等質量安全問題以及“毒豆芽”、“瘦肉精”等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也不斷涌現出來。國家信息披露機制有待完善?,F階段我國政府的信息披露機制仍存在很多不足。盡管可以在相關政府網站查閱到公眾參與監管的相關交流模塊,但幾乎看不到任何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信息、突發事件處理過程及結果的公示信息,這種信息不對稱使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公眾參與僅僅流于表面,很大程度上打擊了社會公眾參與質量安全監管的積極性;公眾參與的組織化程度較低。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公眾監管團體主要來自于非營利性以及民間性的行業協會,通過間接參與或被動式參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管;公眾參與意識較為薄弱。盡管我國國民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視程度逐年提升,然而實際上社會公眾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情況仍極為少見,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國民對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參與意識較為薄弱,絕大多數社會公眾對政府職能部門存在著極強的依賴性,直接影響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公眾參與機制的發展。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眾參與機制國外經驗
美國極為重視公眾的立法參與 立法參與有利于社會公眾在社會發展以及國家決策的過程中對自身的利益訴求進行表達。美國極為重視公眾的立法參與,其頒布的《行政程序法》中提到,所有消費者或者企業都可以通過個人或單位等形式參與到以農產品為首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制定工作中來。
歐盟十分重視信息公開制度。知情權是社會公眾參與以農產品為首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前提,因此信息公開的程度直接影響著公眾參與機制的實施效率。歐盟十分重視信息公開制度,并構建了專門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統,定期在系統中發布農產品生產、流通企業的檢測信息、獎懲情況。同時,歐盟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透明性也很強,評估計劃會讓公眾看到并接納公眾的建議,增強了公眾對評估工作的信心和認可度。
美國、歐盟及日本都非常注重對消費者的培訓。首先,美國政府為了確保消費者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可以及時找到合理的解決措施,不僅出臺了《營養標簽與教育法》等多部法律加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還在門戶網站上設置了安全教育專欄,方便消費者通過互聯網渠道主動向專家學者進行咨詢,提高公眾對食品安全的科學認知和獨立判斷能力。其次,與美國相同,歐盟各個成員國也非常重視社會公眾參與程度的高低以及消費者在食品安全問題中的主體地位。為了有效地對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進行培養,歐盟依托互聯網構建了社會公眾視聽平臺,并設置專門的教育機構,由專業的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社會公眾定期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教育,提高了社會公眾對以農產品為首的食品安全風險的認知水平。
農產品質量監管中公眾參與機制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公眾立法參與。為了提升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制定的科學性以及合理性,我國政府職能部門可以選擇性地對美國的農產品質量監管經驗進行借鑒,加強社會公眾的立法參與。其一,可以根據我國實際情況設置由各層次社會公眾組成的立法咨詢委員會,通過加強立法咨詢委員會以及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作,確保法律法規可以有效地指導我國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一方面由委員會成員參與到立法調研工作中去,確保立法調研工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確保政府職能部門在法律法規評估過程中可以直接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確保法律部法規制定的合理性。其二,也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信息的公開化,使我國國民可以直接接觸到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調動社會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并培養我國國民的維權意識。
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暢通信息發布渠道。利用大眾媒體等傳播媒介可提升信息公開的效率,有效地避免了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為了糾正我國現階段政府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可以參考歐盟的信息公開方式,在整合信息資源的基礎上,構建涵蓋各級行政單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互聯網平臺。同時,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建設以手機APP、微信、微博等為主體的便捷式投訴舉報機制,及時向社會公眾通報農產品生產、流通的市場信息,對于公眾投訴舉報的處理過程和結果,在不影響社會穩定的前提下適當公開,在構建完善的信息發布及反饋制度的基礎上提高了我國政府的公信力。
加強對消費者的農產品安全意識培訓
為了從根本上糾正我國現階段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眾參與機制中的各項問題,我國政府部門應當加強對消費者農產品安全意識的培訓。首先,可以開展社會教育,由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知識講座、網絡視頻宣傳,進而培養我國國民的維權意識。其次,也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將消費者食品安全教育有機地融入學校教育中,加強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配合,使我國國民從小樹立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參與意識。與此同時,相應建立農產品相關企業及政府相關監管部門的信用評分體系,擴大消費者的監督范圍與評價渠道,借此深化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提高公眾參與程度。
總體而言,近年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屢禁不止,但由于理性經濟人屬性以及尋租等多種原因造成政府失靈,單純依靠政府職能部門采取措施難以有效地對農產品生產加工以及流通環節進行監管。而消費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直接利益相關者,依靠社會公眾的力量則可以有效地提升監管效率,實現民主監督??梢?,公眾參與機制的完善勢在必行。因此,在總結我國社會公眾參與機制不足的同時,對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進行借鑒,將有利于對農產品安全問題進行防范與控制。
基金項目: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urp科研項目基金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劉沛源 王程 李金珉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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