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實施:食品QS標志將取消
食藥監總局相關人士表示,修訂并實施《辦法》,是全面貫徹新《食品安全法》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也是適應監管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來,企業對食品生產許可申證難的抱怨越來越多,部分企業反映申請材料多、審查程序繁復、審批時間長等問題。這次修訂的《辦法》從許可申請、現場核查、換發證書等多個方面體現了便民惠民的原則,解決了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
相關人士透露,新舊《辦法》對比,最主要的變化概括起來主要是“五取消”“四調整”“四加強”。“五取消”指,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二是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三是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備案;五是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
“四調整”指,一是調整食品生產許可主體,實行一企一證;二是調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將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由原來3年的有效期限延長至5年;三是調整現場核查內容;四是調整審批權限,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原則上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生產許可審查外,其余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批權限可以下放到市、縣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四加強”指,一是加強許可檔案管理;二是加強證后監督檢查;三是加強審查員隊伍管理;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
《辦法》實施后,食品“QS”標志將取消。按照新規,新獲證及換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再標注“QS”標志。食品生產者存有的帶有“QS”標志的包裝和標簽,可以繼續使用至完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
相關人士介紹,食品包裝標注“QS”標志的法律依據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隨著食品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已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取消“QS”標志有利于增強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完全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
據悉,食藥監總局目前正在抓緊制修訂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的審查通則和細則等許可的技術文件,不久將陸續公布。相關人士特別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要注意,10月1日以后帶有“QS”標志的食品不會從市場上立刻消失,而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場,這期間市場上帶有“QS”標志老包裝的食品和標有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食品會同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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