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餐桌安全也要推動農地流轉
應當說,此次農產品價格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國際國內市場形勢發生賺錢大變化的現實需要。但是,如何才能真正按照市場化要求做好此次農產品價格的改革工作呢?筆者認為,有一個重要前提,那就是農地的流轉。在現行的農業生產條件和組織結構下,依靠千家萬戶農民的小耕小作,農業的生產效率是不可能提高的,農業的投入產出效益也是相當低的。其中,農業生產成本將成為農產品價格改革最根本的制約因素。而按照這樣的成本結構產生出來的農產品價格,是根本沒有辦法與國際進口農產品進行競爭的。更何況,在過度分散的耕植條件下,農產品的質量也很難得到保證,糧食安全面臨重大挑戰。相反,如果農地能夠有效流轉,有投資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投資者,能夠通過農地流轉,進行大規模的種植和生產,不僅農產品的種植成本能夠大大降低,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也會得到更好的保證。
而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雖然很多地方也都在進行一定程度的土地流轉探索,且已有一定規模的土地進行了流轉。但是,從流轉的手段和辦法來看,投資者對此還是十分擔心的,顧慮也很多。因為,更多地方都是由村委會與農民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然后統一租賃給投資者。這就帶來一個問題,這樣的協議效率有多高,村委會能否在農民“反悔”時確保投資者的利益,這應該是一個比較難以令人放心的問題。也正因為如此,許多投資者雖然租賃下了土地,卻不敢進行有效投入,不敢進行大規模的種植和生產。
如果能夠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由縣級以上政府根據租賃期限,給投資者頒發土地租賃權證,不僅能讓投資者手中握有“權證”而放心投入,放心種植和生產,而且可以用土地“權證”進行適量融資,更好地發展規模種植、規模生產。自然,生產和種植的成本也就會大大降低,與國外農產品的競爭實力也就大大增強。
既然農產品價格改革是適應改革形勢的需要和國內外農產品市場形勢的變化,那么,以農地流轉來推動農產品價格改革,是否也可以看作是一種重要的改革舉措呢?是否能夠在這方面更加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呢?
餐桌安全,不僅包括農產品質量方面的安全,也包括農產品數量方面的安全。國外農產品價格低于我國,當然可以作為重要補充。但是,真正的安全,還是要以我為主,要能夠確保農產品生產不出現嚴重衰落的現象。否則,就很難確保餐桌安全,甚至會帶來極大的社會安全隱患。
以農地流轉推動農業大規模種植和生產,以此來減少生產成本,降低農產品價格,是必須加速推進的一項工作。有關方面應當迅速拿出意見,擴大試點范圍,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開。這項工作沒有太大難度,就看決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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